公司动态

温州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

更新时间: 2024-05-06

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,其余为推荐性条款。
本标准参考欧洲EN312-1 1997《刨花板》、欧洲中密度纤维板厂商协会技术**会,《中密度纤维板》、欧洲标准ENV717-1、《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 气候箱法》、日本农业标准JA-MAFF,Notification No.920《普通胶合板》、日本农业标准JAS MAFF,Notification No.990<《地板》。
自2002年1月1日起,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本国家标准,过渡期6个月;自2002年7月1日起,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国家标准的产品。
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**会归口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。
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广东肇庆康蓝中密板企业集团、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、太尔化工(上海)有限公司、环球木业有限公司、新乡平原人造板厂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维新、杨帆、许文、马虹、何励贤、李本初、杨虹、楼明刚。
本标准首次发布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联系人:温州甲醛检测治理
  • 手机:1995771****
  • 电话:
  • 邮箱:温州甲醛检测治理
  • 网址:https://xjjhb.51sqw.com
  • 地址:温州甲醛检测治理